高校教师肩负立德树人的光荣使命,教育部《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》(教师〔2014〕10号)指出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的七类情形(简称“红七条”)。为落实我校师德师风建设,落实从严治校、治教、治学举措以培育优良校风、教风和学风,大力加强和改进学校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,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、业务精湛、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高校教师队伍,进一步完善畅通反映问题的渠道,及时发现、公正调查、严格处置违规行为,特修订“红七条”问题处置的规定。
一、涉及“红七条”的具体问题
1.损害国家利益,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;
2.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;
3.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、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、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;
4.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;
5.在招生、考试、学生推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;
6.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等财物;
7.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;
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。
二、落实“红七条”的具体措施
1.创新师德教育,引导教师树立崇高理想;
2.加强师德宣传,培育重德养德良好风尚;
3.健全师德考核,促进教师提高自身修养;
4.强化师德监督,有效防止师德失范行为;
5.注重师德激励,引导教师提升精神境界;
6.严格师德惩处,发挥制度规范约束作用。
三、处理“红七条”的处置原则
1.坚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、法规、行政规章和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以及教师、学生基本行为规范为准绳。
2.坚持公正公平、维护正义的原则。
3.坚持保护弱者、保护学生受教育权的原则。
4.坚持保护受害者隐私的原则。
四、违反“红七条”的问责办法
对违反“红七条”规定的行为,将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和相关的惩处:
(一)依法依规分别给予警告、记过、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、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、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;
(二)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按规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;
(三)建立问责机制,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、拒不处分、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,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,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。
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,并在教师职称评审、职务晋升、绩效考核、评优奖励等环节,实行一票否决。
五、处理“红七条”的处置流程
1.投诉办法
(1)发送邮件到校党委意见箱fjnydwyjx@163.com、或纪委邮箱fjnyjw@163.com、或者直接邮寄、当面送达至校纪检监察室。
(2)投诉内容为相关基本事实及证据资料,可以为音频、视频、照片或实物等,举报方应实名举报并对举报材料的真实性
负责,提供本人联系方式。
2.学校受理
(1)学校对受理材料进行真实性、完整性调查。对属于重要情况或情节严重的,第一时间上报教育管理部门,紧急情况,可先行口头报告或书面传真简况,事后统一以《重要情况报告》形式书面补报;对已经触犯刑法等严重违法行为,由学校启动向司法部门报案程序。对于不符合真实性要求、完整性明显不够的材料,反馈给举报方,可不予启动调查程序。
(2)对于需要启动调查的,除属于学术范畴的事宜转校学术委员会成立调查组办理外,其他事宜由校纪委组建调查小组开展调查。调查过程中严格实施回避原则,调查组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事实调查工作,向校纪委会进行报告后并形成初步处理建议。
(3)校纪委会听取初步处理建议后,7个工作日内研究并形成正式处理意见,并向校党委、行政主要领导报告,并作出问责决定。
(4)问责决定作出5日内由调查小组2名成员向被处理人送达,要求被处理人签收并告知其15日内可以向学校纪委或党委会提出申诉。
(5)在被处理人没有申诉,或者学校相关部门维持的情况下,学院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具体情况在一定的范围内公开、公布
事件的基本事实和问责意见,以达到警示、教育的目的。
中共8858cc永利唯一官方网纪律检查委员会
2018年12月13日